发布人:庐江人事管理浏览数:5905发布时间:2016-05-12 16:07:28
庐人社秘〔2016〕117号
各镇(园区),县直各单位:
现将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<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>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6〕81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6年5月11日
附件:庐人社秘[2016]117号.r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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